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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就“红色印记——档案中的沈阳红色印记展”(现变更为“红色印记——沈阳百年红色历程档案史料展”)项目造价结算审计服务开展询价采购,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造价咨询单位参与本次询价报价。贵单位如有意向参与,请严格按照本询价文件要求编制报价文件并按期提交。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红色印记——档案中的沈阳红色印记展”项目造价结算审计咨询服务
2.服务对应概况
“红色印记——档案中的沈阳红色印记展”项目包含设计、制作、搭建及布展等内容。
3.服务内容
负责本项目结算审计咨询服务工作,出具完整造价咨询成果报告文件、配合采购及审计答疑、提供造价相关专业技术支撑等造价咨询工作。
4.服务期限
自项目造价咨询委托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全套造价档案移交完毕、所有审计答疑工作结束为止。
5.质量标准
造价咨询成果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51095-2015)和《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中价协[2002]第016号)等国家及辽宁省、沈阳市现行计价规范、政策文件;成果数据真实、计算准确、资料完整,通过采购人及上级审计部门核查,质量评定合格。
6.最高限价:本次造价咨询服务费设最高限价(1.5万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出限价,超出按无效报价处理。
7.报价要求
报价为全费用包干含税总价,包含人员服务费、现场踏勘、资料整理、成果文件编制、打印装订、差旅、税费、配合审计、售后答疑等完成全部造价咨询工作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独立法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工程造价咨询相关业务。
2.具备项目造价咨询服务能力,拥有注册造价工程师团队。
3.近3年内承担过项目造价咨询同类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佐证)。
4.单位及从业人员无行业处罚等重大失信、违法违规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报价文件递交相关要求
1.报价函接收截止时间: 2026年9月7日17:00,逾期递交视为无效报价。
2.递交方式:密封纸质文件现场递交或快递邮寄,邮寄延误、破损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接收地点: 沈阳市档案馆703房间(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西路99号)
4.密封要求
报价文件1份,统一密封,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封皮标注:
“红色印记——档案中的沈阳红色印记展”项目造价结算审计咨询服务报价文件、单位名称以及密封时间。
5.报价文件组成
(1)报价函(本文件统一模板,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委托报价时提供);
(4)注册造价工程师资质证书、社保证明;
(5)同类项目造价咨询业绩合同复印件。
四、评审方式
本次询价采用合理低价评标法,采购人组建评审小组,综合对比报价、企业资质、专业人员配置、项目业绩等择优确定成交单位。
五、其他事项
1.供应商可自行前往项目展厅现场踏勘,踏勘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踏勘用于完善造价咨询报价及服务方案。
2.供应商须完全响应本询价文件全部服务要求,关键条款存在负偏离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3.报价有效期:自报价递交截止之日起30日历天。
4.成交单位收到成交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造价结算审计业务约定书,严格按照约定时限交付全部造价成果。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沈阳市档案馆(沈阳市文史研究馆)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西路99号
联系人: 许卫凡
联系电话: 024-23347742,13134248633
附件:1.报价函模板
2.项目造价结算审计询价服务采购需求(原文)
沈阳市档案馆(沈阳市文史研究馆)
2026年9月2日
附件1:报价函
致: (采购单位)
我单位已完整收悉贵单位《“红色印记——档案中的沈阳红色印记展”项目造价结算审计询价服务文件》及附件项目采购需求,充分知晓本项目全部造价咨询服务内容、服务期限、质量标准等全部要求,自愿全部实质性响应,无任何偏离,经内部测算研究,现正式参与本项目报价,并作出相关承诺如下:
1.完全认可询价文件全部条款,严格按照国家、辽宁省现行计价规范完成竣工结算审核等造价咨询工作,保证成果质量合格,顺利通过审计核查。
2.本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含税包干总报价:人民币 元(大写: ),报价包含完成全部造价咨询工作的人工、踏勘、资料、打印、差旅、税费、配合审计答疑等一切费用,采购人无需追加任何款项。
3.承诺配备专职注册造价工程师负责本项目,按采购人要求及时驻场、按时出具各阶段造价成果文件,配合完成全过程及竣工审计相关答疑工作。
4.承诺对项目全部造价资料、工程档案严格保密,不对外泄露项目造价相关数据。
5.本报价所有资质、业绩材料真实有效,若存在虚假材料,自愿取消参选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本报价有效期30日历天,若我单位被确定为成交单位,将在规定时限内签订项目结算审计业务约定书并全面履约。
注:后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业绩等材料
报价方(企业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报价表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总述 | 服务期限 | 质量标准 | 含税包干总报价(元) | 备注 |
“红色印记——档案中的沈阳红色印记展”项目造价结算审计咨询服务 | 竣工结算审核、出具全套造价成果文件、配合采购及审计答疑等造价咨询 | 自委托之日起至竣工结算审核、审计答疑全部工作完成 | 符合国家及辽宁省造价计价规范,成果准确完整,通过审计核查,评定合格 |
报价方(企业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项目造价结算审计询价服务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红色印记——档案中的沈阳红色印记展”项目造价结算审计询价服务文件
1.履约地点:沈阳市档案馆(具体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西路99号)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结算审计完成日。
3.付款方式:项目全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由国家档案局支付)。
4.服务要求
(1)服务人员要求:投标人需为本项目配备足够的造价咨询服务人员,并保证在服务期间人员到位。服务期间如果采购人对个别服务人员的服务不满意,有权要求投标人立即更换;投标人提出更换服务人员的,必须事先得到采购人同意。
(2)服务时间要求:投标人接到采购人的具体审计任务后,应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完成,并向采购人提交服务成果文件。如因工作量特别多或审计内容复杂,需要延长提交服务成果时间的,投标人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申请并得到同意。
(3)服务成果要求:投标人向采购人提交的服务成果文件,必须是完整的、准确的。服务成果的形式包括纸质的结算审计报告至少一式四份,电子版一份,文件的印章、签字齐全并清晰。采购人对服务成果文件提出修改要求时,投标人必须配合完善修改,直至采购人满意。
(4)保密要求:投标人对于其在服务过程中掌握的关于本项目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审计工程对象的信息、采购人的信息、施工单位的信息、施工设计文件信息、工程造价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采购人同意,均不得对外泄露或用于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目的。
(5)其他要求:投标人提供项目造价结算审计服务期间,使用的工程造价软件必须为正版,必须保证电子版工作成果文件能与市场主流造价软件相互兼容。
5.服务工作范围:对本项目进行竣工结算审核,重点审查工程量计算、单价合理性、变更签证合规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