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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沈阳市档案馆(沈阳市文史研究馆)2026年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沈档馆发〔2026〕13号
各部室:
现将《沈阳市档案馆(沈阳市文史研究馆)2026年普法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档案馆(沈阳市文史研究馆)
2026年8月20日
(联络员:袁元 联系电话:23347799)
沈阳市档案馆(沈阳市文史研究馆)
2026年普法责任清单
2026年是“九五”普法规划启动的关键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根据《2026年沈阳市市(中)直单位普法责任清单》(沈法委办发〔2026〕5号)有关要求,结合我馆工作实际,现制定沈阳市档案馆(沈阳市文史研究馆)2026年普法责任清单如下。
一、共同普法责任清单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市档案馆(市文史研究馆)全体党员干部普法的首要任务,用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权威读本,纳入干部教育全过程。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清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重要学习内容,全面开展常态化学习宣讲工作。
责任部门:党群综合部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二)全面贯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法》
严格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制,结合档案接收及查阅利用、主题展览接待服务等工作,将普法融入档案业务服务全过程,扎实做好“九五”普法实施相关工作。
责任部门:保管利用部 接收征集部 展览展示部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三)精准服务振兴发展大局
1.紧扣振兴中心任务,开展重点领域普法。围绕全市振兴发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等中心工作,依托“领导干部进企业”专项行动,积极推送惠企政策,精准开展重点领域普法宣传,重点宣传宪法、民法典、档案法、档案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企业增强法治意识,助力企业规范管理,以法治服务赋能营商环境提质增效。
责任部门:人力资源部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2.抓实党纪宣传教育,筑牢干部思想防线。深入开展党规党纪宣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深学细悟《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核心党内法规,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责任部门:党群综合部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3.紧盯重点人群节点,构建长效普法体系。针对干部职工、全市各单位档案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普法宣传,常态化普及档案法、保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红色档案资源采集、整理、挖掘与开发利用工作,将红色档案法治保护理念融入普法全过程,通过业务赋能、宣教融合的方式,持续培育全社会档案法治思维,构建常态化、长效化档案普法工作体系。
责任部门:办公室 人力资源部 接收征集部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二、部门普法责任清单
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依托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档案法治专项普法宣传活动。在“6・9”国际档案日、档案法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面向档案使用对象及展览参观群众等社会公众,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持续增强社会公众档案法治意识,扩大档案普法影响力与群众参与度。
责任部门:人力资源部 保管利用部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主要领导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压实分管领导岗位责任,健全档案馆普法工作责任体系,切实推动普法责任清单落地落实。加强督导督查,全面检验干部学法用法履职成效,坚决杜绝普法工作流于形式,以严实作风推动法治普法工作走深走实。
(二)创新普法形式。依托沈阳档案信息网、“印象沈阳”“沈阳市文史研究馆”微信公众号、宣传展板、线下展厅等载体,构建“网、微、屏”立体普法格局,把普法融入档案史志业务工作全过程。紧扣“6·9”国际档案日等重要节点,开展社会公益普法活动,提升普法知名度和群众参与度。
(三)强化普法落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部署和市委有关要求,扎实推进“九五”普法规划和相关决议的实施,有效落实年度普法工作内容,确保普法工作落地落实。积极参与全国、省、市组织的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及社会公益普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