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档案馆(沈阳市文史研究馆)关于征集反映沈阳城市变迁等档案资料的公告
时间:2026-08-18 来源:沈阳档案 文字大小:

为系统留存沈阳城市发展历史脉络全面保存我市城市建设、经济发展、社会变迁、人文风貌等珍贵历史记忆,丰富馆藏档案史志资源,更好发挥档案史志存史、资政、育人作用,从即日起,沈阳市档案馆(沈阳市文史研究馆)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反映沈阳城市发展变迁等相关档案资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反映沈阳城市发展变迁的相关档案资料

主要征集能够真实、直观、完整反映沈阳城市发展变迁的照片、文献、影像等档案资料。

1.城市建设变迁类:记录沈阳城区拓展、老城改造、新区建设、地标建筑兴建与更新、道路桥梁改造、轨道交通建设、园林绿化、水系治理、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升级等过程的老照片、影像资料、文献资料等。

2.经济社会发展类:反映沈阳老工业基地建设、产业转型升级、重大项目建设、国企改革、民营经济发展、民生保障、公共服务、文明城市创建等重大发展历程的照片、影像资料等。

3.百姓生活变化类:记录不同时期沈阳城市街景、街巷格局、居民小区、市容环境、衣食住行、民俗风貌、城市节庆活动、大型群众性活动的老照片、老视频等。

4.重大事件与重要活动类:记录我市重大工程、重大赛事、重要展会、突发事件处置、应急保障、公益志愿服务、典型先进事迹、时代模范人物等形成的文字、照片、音视频、手稿、回忆录等档案资料。

(二)反映沈阳近代民族工业发展的历史老照片

主要征集肇新窑业、奉天纺纱厂、奉天铁工厂、东三省兵工厂沈阳近代标志性民族工业企业相关老照片。

1. 厂区风貌类:厂区全景、厂房旧址、生产车间、机械设备、生产工艺流程、产品展品、厂区地图类照片、视频等。

2.人物纪实类:职工生产劳作、集体团建、生活宿舍、文体活动、领导视察调研等纪实照片

3.重大事件类:企业建厂、扩建、改制、重大生产项目、对外交流等历史场景照片。

反映沈阳沐浴行业发展历程的相关档案资料

征集民国时期沈阳各城区老牌浴池、老澡票相关历史档案资料

1.浴池实景类:浴池门头、店内布局、服务设施、职工风貌、日常经营、节庆活动、场馆修缮前后对比照片

2.澡票实物类:民国时期老牌浴池发行的浴券、月票、优待票、团体浴票等各类澡票实物照片。

(四)反映沈阳地方志书编纂与方志文化传承的相关档案资料

主要征集与沈阳市第三轮修志、街道志编纂、沈阳综合年鉴编纂及方志文化宣传相关的档案资料。

1.历代旧志典籍类:明清、民国以来留存的府志、州志、县志、乡土志、舆图志、山水志、寺观志、风物志等各类旧志刻本、石印本、手抄稿本、残卷、校本、影印本及相关古籍文献等。

2.新编志鉴成果类:新中国成立以来,省、市、区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综合志、行业志、部门志、企业志、街道志、特色专志,以及各级各类年鉴、地情丛书、史料汇编等。

3.地方特色资料类记载本地历史人物、重大事件、民俗风情、地名沿革、非物质文化遗产、老字号、宗族谱系、乡贤文化的文稿、资料汇编、口述史料、文史研究成果;记录地情教育、方志学术研讨、业务培训、地方志工作会议等活动的影像资料。

二、征集方式

1.本次征集活动以无偿捐赠方式为主,沈阳市档案馆(沈阳市文史研究馆)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收集进馆档案资料的捐赠机构或个人颁发捐赠证书;对于特别珍贵的档案资料,本馆将依据档案资料的珍贵程度,给予一定的奖励。

2.对收藏者暂无捐赠意愿的,沈阳市档案馆(沈阳市文史研究馆)在征得收藏者同意的前提下对原件进行复制,复制完成后归还原件。

3.对重要历史事件和重要人物活动的亲历者、见闻者或者亲历者的家属,在征得同意的基础上,开展口述史料采集。

三、征集要求

1.捐赠的档案资料以原件为主,应来源合法、真实可靠、权属明确。

2.照片资料应清晰并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人物、拍摄者等。

3.音视频资料应播放流畅、音质和画面清晰、主题突出,并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内容包括拍摄时间、地点、人物、拍摄者等。

4.实物资料应附简要的文字介绍。

四、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五、联系方式

诚望热心公益事业关心档案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捐献,并提供相关线索。

联系部门:沈阳市档案馆(沈阳市文史研究馆)接收征集部

联系电话:024-23347809024-23347745

联系人:张熠 葛蕾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西路99号

邮政编码:110004

沈阳市档案馆(沈阳市文史研究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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