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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根据《辽宁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规定》(辽法办发〔2025〕4号)及《沈阳市档案馆(沈阳市文史研究馆)法律顾问选聘工作方案》要求,我馆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法律顾问。
经发布选聘公告、资格审查、综合评审、征求意见等程序,拟聘任北京灜和(沈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沈阳市律师协会环境资源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黄敏为我馆法律顾问,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人员有异议,请于2026年6月26日前以书面形式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过期不予受理。
邮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西路99号沈阳市档案馆(沈阳市文史研究馆)办公室收
联系电话:024-23347799
沈阳市档案馆(沈阳市文史研究馆)
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