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规定》(辽法办发〔2025〕4号)及《沈阳市档案馆(沈阳市文史研究馆)法律顾问选聘工作方案》要求,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评审、征求意见及公示等程序,沈阳市档案馆(沈阳市文史研究馆)决定,聘任北京灜和(沈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沈阳市律师协会环境资源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黄敏为我馆法律顾问,任期3年。
特此公告。
沈阳市档案馆(沈阳市文史研究馆)
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