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藏档案
2024年度沈阳市档案馆(沈阳市文史研究馆)向社会开放档案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及《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等法律法规精神,进一步推进档案信息资源社会共享,沈阳市档案馆(沈阳市文史研究馆)现依法向社会开放一批馆藏档案。具体公告如下:
一、开放范围与内容
1.历史档案部分:开放沈阳市立图书馆等9个全宗档案,共计19,074件。
2.新中国成立后档案部分:开放沈阳市交通运输局等12个全宗的部分档案,共计8,846件。
二、利用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单位和个人持有效身份证件或单位介绍信等合法证明,可至沈阳市档案馆(沈阳市文史研究馆)查阅利用上述已开放档案。
三、查阅时间与地点
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30
地点:沈阳市档案馆(沈阳市文史研究馆)查档利用大厅
四、咨询方式
电话:23347726
特此公告。
沈阳市档案馆(沈阳市文史研究馆)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