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沈阳市档案局2018年度档案行政检查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有关部门按要求组织实施。
沈阳市档案局
2018年4月8日
沈阳市档案局2018年度档案行政检查
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检查工作,维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沈阳市行政检查规定》、《沈阳市档案局行政检查规定》和《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市政府部门涉企行政检查计划的通知》(沈政发[2018]11号)的相关要求,制定本计划。
一、检查对象
沈阳市城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和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
二、检查内容
1.档案工作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情况;
2.档案工作制度建设情况;
3.配备档案专用库房或标准化装具情况;
4.国家档案局令第10号贯彻落实情况。
三、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3.《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10号)。
四、检查时间
2018年5月-7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检查方式
现场调阅审查。
六、工作要求
各有关部门在开展档案行政检查时,要严格按照《沈阳市档案局行政检查规定》要求,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形成规范的执法检查案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