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文史研究馆书画展览服务采购公告
时间:2024-07-23 来源:沈阳档案 文字大小:

一、项目名称: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主题书画展览服务项目

二、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三、预算金额:4.55万元(人民币,超出预算投标无效)

四、项目概况

(一)项目地点:沈阳市文史研究馆(沈阳市和平区八经街10号)

(二)服务内容:本次展览书画作品装裱、根据展览需要购置画框、布展设计、展签制作、运输、上门安装等布展项目,展览结束后提供撤展服务。

(三)作品数量:共计约110件,其中四尺条幅12件、四尺整张46件、六尺条幅13件、六尺整张34件、八尺条幅2件、特殊尺寸3件(尺寸分别为200×200cm、212×98cm、170×124cm)。如实际装裱、展出数量少于以上数据,以实际数量、尺寸结算。

五、服务要求

1.全部书画作品须为纯手工装裱,加精品亚麻料,镶嵌画框,服务单位所用的任何材料不得含有可能对展览字画造成损害的化学、生化物质。

2.沈阳市文史研究馆提供部分画框,对数量不足及非标准尺寸画框部分,服务单位按照已提供画框原样式,采购纯实木回纹画框30个。(木线:纯实木喷漆,宽面4.5cm、高3cm;背框:红松木方1.8cm×1.5cm;背板:椴木三合板)。

3.如书画作品有破损情况,服务单位需提供免费修复服务,服务单位不得对展出书画作品造成任何实质上的损坏。

4.如遇画框与书画尺寸不合适,服务单位负责修改画框尺寸。

5.服务单位所完成的装裱须能够保证展览的正常陈列、保存。

6.服务单位须提供专业人士对展览进行布置和拆卸,满足展览美观。

7.服务单位负责展览字画的运输及运输过程中的保护,不得造成运输中的破损。

六、投标资质及相关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

2.需要具备相应的服务资质。

3.具备专业的相关服务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4.2年内无经济纠纷案件,并提供承诺书。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场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够提供优质的服务和及时的响应。

6.8月30日前完成全部项目服务。

7.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七、采购信息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7月23日

2.获取方式:投标人可根据沈阳档案信息网查看采购信息。

八、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投标方式:投标文件及相关材料等密封送达或邮寄至沈阳市文史研究馆(详细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八经街10号)。

十、注意事项:密封外包装需要带有投标方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及公章;报价单页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同一家投标单位只能报送一份投标文件,多报视为本次投标无效。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29日

十二、联系人:刘伟、张程程

十三、联系电话:024-22507366  22532509

沈阳市档案馆(沈阳市文史研究馆)    

2024年7月23日             


附件

                        评分细则

条款类别

评分要素

评分标准

得分

商务部分(45分)

响应文件

(6分)

文件密封完好,响应文件证明资料是否齐全、编排是否有序规整、页码是否清晰、价格文件等签章是否规范及合格有效等文件质量情况进行打分(1-6分)。


从业经验

(15分)

从业经验(以注册时间为准)20年以上得15分;15-19年得11分;10-14年得8分;5-9年得5分;5年以下得2分。


履约能力及

相关项目经验(18分)

自2020 8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担过相同规模的类似展览服务项目,有一个项目得3分,满分18分。(提供合同的复印件,合同需体现内容、日期、金额等相关信息,否则不予计分)


财务状况

(6分)

提供近3年度财务情况或银行流水,每提供1年并盈利或有项目收入得2分,满分6分,不提供不得分。


技术部分(45分)

服务方案

(15分)

项目期间服务安排及措施科学合理,确保服务措施科学合理,明确服务周期及完成时间。针对本项目的服务计划、方案,最优得15分,次优得12分,其次得9分,依此类推,不提供不得分。


服务质量及

后续服务方案(15分)

针对本项目应对措施合理,对展览服务项目中所能预测到的问题提供后续健全的服务措施保障,并能提供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增值服务,最优得15分,次优得12分,其次得9分,依此类推,不提供不得分。


服务要求

响应能力

(15分)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全部要求得15分,次优得12分,其次得9分,依此类推,不提供不得分。


价格部分(10分)

报价

(10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二位四舍五入。

注:评标小组认为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小组有权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小组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合计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