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沈阳市档案工作要点
时间:2022-05-09 来源:沈阳市档案局 文字大小:

2022年沈阳市档案工作要点

2022年全市档案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档案局、省档案局有关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强化使命担当,按照“十四五”沈阳市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安排,扎实推进“四个体系”建设,主动服务和融入新时代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大局,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提高站位,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档案局、省档案局各项工作部署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切实履行“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职责使命,持续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党对档案工作的全面领导,始终将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于档案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档案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二、主动作为,服务全市中心工作

(一)开展红色档案资源调查。在沈阳市档案馆、和平区档案馆、新民市档案馆开展红色档案资源调查试点工作,适时在全市推开,摸清馆藏红色档案资源底数。广泛开展红色档案征集工作,加强资源整合,建立红色档案资源数据库,持续深化开发利用。

(二)做好迎接服务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工作。落实王新伟同志有关批示意见,创新工作思路,拓展服务方式,开展“喜迎二十大·档案颂辉煌”主题宣传活动,举办“英雄城市”等相关档案主题展览展示,编辑出版档案史料书籍,将档案部门努力打造成为本地区党史学习教育、“四史”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重要基地,用档案生动阐释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充分展现在推进新时代沈阳全方位振兴征程中的新变化新气象,取得的新成就新作为。结合实际做好二十大精神的学习宣传工作。

(三)推进民生档案共享平台建设。落实“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相关要求,档案工作在全省争先锋、打头阵,率先实现以馆藏婚姻档案为基础的民生档案在线共享利用工作。全面完成综合档案馆馆藏婚姻档案数字化工作,完善民生档案信息资源跨馆出证系统功能,实现异地查档、跨馆出证,提高档案工作服务民生的能力和效果。

三、强化监督,提升档案治理效能

(一)贯彻实施新修订档案法。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入开展档案法宣传学习。开展好国际档案日集中宣传周活动,开办档案讲堂,组织相关征文和比赛活动,运用融媒体平台、微信公众号等载体,推出形式多样的档案宣传精品,全方位、多角度让档案“发声”,提高宣传的精度和广度,营造浓厚的档案法治氛围。研究制定沈阳市档案“八五”普法规划。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走深走实,加强对全市档案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落实情况的督办督查,确保各项任务有序实施。

(二)强化档案监督体系。按照营商环境建设要求,做好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和档案政务服务工作。落实《档案检查工作办法》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继续对部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和综合档案馆开展档案行政检查,指导督促区、县(市)档案局合理配备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依法办理档案投诉举报案件。

(三)优化档案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党管档案工作制度优势,加强对区、县(市)档案工作绩效考核。积极探索局馆协同的有效机制,结合实际采取建立局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会商机制或委托指导等方式,研究构建协同联动、顺畅高效的工作体系,为本地区档案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四、加强管理,夯实档案基础业务

(一)优化档案业务指导。指导华晨宝马全面完成建设项目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全国试点工作,巩固档案工作服务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全国试点工作成果,在一定范围内逐步推开。持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档案的归集管理工作,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档案工作相衔接。启动“档案业务建设评价年”活动,开展区、县(市)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工作,以评促建,不断提升县级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水平。深化档案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档案科技项目申报及优秀档案科技成果推荐工作,注重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进一步提升全市档案科研水平。

(二)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落实全省电子档案备份工作要求,完善综合档案馆备份工作。加快数字档案馆(室)建设步伐,提高区、县(市)档案馆应数字档案数字化率,推动市档案馆开展全国示范数字档案馆建设,鼓励、支持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开展数字档案室建设,积极推荐具备条件的档案室申报全国数字档案室试点。推进综合档案馆脱贫攻坚档案、疫情防控档案专题数据库建设。

(三)拓展档案信息开发深度和广度。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好”、“两个服务”目标要求,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重大纪念活动,围绕沈阳新时代振兴、数字沈阳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创建等主要任务,提供精准优质的档案资政服务。深化档案开发,进一步做优做强“印象沈阳”档案文化品牌,推出具有影响力和时代感的档案编研成果和档案文化产品。加强档案基础业务建设,启动综合档案馆档案收集范围细则和工作方案制定修订工作,推行档案分类方案、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档案保管期限表三合一制度,推动建立档案开放审核相关制度。加大档案接收征集力度,进一步丰富馆藏档案资源。

五、筑牢防线,确保档案绝对安全

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树牢档案安全底线意识。市及区、县(市)档案部门要落实档案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档案馆库等基础设施建设,配备档案安全设施设备,积极争取本地区、本单位党委政府支持,推进无馆库、面积不达标的档案馆(室)进行馆库新建或改扩建,改善档案的保管条件。强化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开展档案安全抽查检查,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标本兼治。科学制定突发情况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应急安全演练。严格执行国家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加强安全保密教育及档案利用、数字化、移交等过程中的动态监管,做到档案安全可管、可控,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绝对安全。

六、培育人才,锻造过硬档案队伍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教育引导档案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忠诚党的事业,发扬档案部门埋头苦干、甘于奉献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激发广大档案干部在平凡的岗位上建功立业、多作贡献。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举办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积极组织参加国家档案局、省档案局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支持和鼓励各地区、各单位根据需要开展专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档案干部的理论素养、政治能力、法治意识和专业水平。挖掘和培育档案人才,认真做好档案专业技术职称审核推荐工作,加强实践型人才培养,积极开展国家、省档案人才、专家推荐及动态管理工作,促进档案干部队伍整体水平的提升,为推动全市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转型发展提供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