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辽宁省档案局关于开展2021年
辽宁省档案科技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市档案馆,各区县(市)档案局、档案馆,市直有关单位档案部门:
现将辽宁省档案局《关于开展2021年辽宁省档案科技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辽档发〔2021〕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工作。请各单位于4月26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辽宁省档案科技项目计划任务书》一式三份、纸质《辽宁省档案科技项目内容摘要》和《2021年推荐辽宁省档案科技项目汇总表》一式一份,通过直送或EMS寄送至中共沈阳市委办公室档案指导督查处,电子稿发送至sydazddcc@163.com邮箱。如材料涉密,请将纸质材料与电子稿(刻录光盘)一并通过直送或机要方式报送。
联 系 人:周 鑫
联系电话:83779476
通信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沈中大街206号
邮政编码:110169
沈阳市档案局
2021年4月2日
关于开展2021年辽宁省档案科技项目
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市档案局,省(中)直单位档案部门:
现将《2021年度辽宁省档案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见附件1,以下简称《选题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辽宁省档案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辽档发〔2020〕3号)要求并参考《选题指南》中的研究方向确定选题,认真组织2021年辽宁省档案科技项目的推荐工作。
1. 选题范围。围绕《选题指南》确定选题。对于确有研究价值但选题不在指南范围内的科技项目亦可申报。已列入国家档案局、辽宁省档案科技计划的项目,不得重复申请。2010年至2020年辽宁省档案科技计划项目目录,可登录 “辽宁档案局”网站(http://www.lnsdaj.cn)-“业务工作”-“科技管理”-“科技计划”栏目查阅相关信息。
2.项目申报。项目申报单位要按照《辽宁省档案科技项目管理办法》中科技项目申报条件、申报程序要求进行申报。将《辽宁省档案科技项目计划任务书》(附件2)一式3份、《辽宁省档案科技项目内容摘要》(附件3)一式1份纸质报送推荐单位(部门)。
3.项目推荐。项目推荐单位(部门)要切实把好初审关,择优推荐。将《2021年推荐辽宁省档案科技项目汇总表》(附件4)、申报单位申报材料通过中国邮政EMS一并报送省档案局(涉密材料除外);以上材料电子稿打包后统一发送至电子信箱。推荐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30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任务书》和《项目摘要》分别使用“单位-项目名称-负责人-任务书”和“单位-项目名称-负责人-摘要”命名,以上表格电子模板可在“辽宁省档案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联 系 人:顾 宇
联系电话:024-23872925
电子邮箱:lndazfdcc@163.com
邮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45号
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档案执法督查处
邮 编:110006
辽宁省档案局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