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档案馆(沈阳市文史研究馆)简介及工作职能
时间:2018-01-22 来源:沈阳档案 文字大小:

沈阳市档案馆(沈阳市文史研究馆)是沈阳市委直属事业单位负责接收档案馆保管范围内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和资料;负责征集散存在国内外的与沈阳有关的档案和资料;负责对所保存的档案、资料严格按照规定规范整理和安全保管;负责馆藏档案资源的开发,做好档案、资料编研出版工作;负责数字档案馆建设,推进档案科学化管理和信息化建设;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的爱国统一战线政策;承担市人民政府选聘文史馆员工作;团结社会有相当学识和较高威望的党外知识分子;组织文史馆员、研究员学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开展统战联谊活动;组织文史研究员选聘工作;组织文史馆员、研究员开展文史研究、书画、文学艺术创作与交流活动;组织文史馆员撰写和整理文史书籍、资料;负责本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沈阳市档案馆成立于1960年,历经近六十年的发展,目前已形成馆藏丰富、结构合理、管理科学、服务有效的工作体系。沈阳市档案馆新馆于2005年9月落成,2006年6月20日正式面向社会开馆。

新馆建筑面积22041.53平方米,占地面积8988.6平方米。沈阳市档案馆建筑工程荣获2006年度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沈阳市档案馆是集中保存全市重要档案的基地,是对市民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活动基地,是社会公众查询政府公开信息和档案文件资料的中心。沈阳市档案馆以文化展览为服务社会的新载体,积极打造全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科普教育基地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基地。市档案馆正在举办“沈阳的记忆”主题展、“沈阳市家庭档案珍藏展览”等长设展览。为反映沈阳的地域文化、历史文化和档案文化,市档案馆还将不定期举办各种文化展览。沈阳市档案馆作为全市重要的文化窗口已成为人民群众查询信息、学习知识、陶冶情操的公共文化场所。

沈阳市文史研究馆是在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关怀下成立的。1952年9月,中央政务院做出“全国各省及中央或大行政区的直属市均设置文史研究馆”的决定。此后,全国各地相继成立文史研究馆。1956年2月,周总理在视察沈阳的时候,指出:“沈阳是东北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尤其是对文化的开发和传播,应该走在前面;沈阳又是人才荟萃之地,可按照重庆、武汉那样建立文史馆。”遵照周总理的指示,沈阳市人民委员会于1956年9月27日宣布成立沈阳市文史研究馆。

目前,在全国各大城市中(除直辖市外),只有沈阳、广州、西安、武汉、昆明、成都几个城市设置了文史研究馆,其中昆明市和成都市的文史研究馆是近年来新成立的。沈阳市也是东北地区唯一设置文史研究馆的城市。

沈阳市文史研究馆是具有统战性、荣誉性的市政府直属机构。建馆60多年来,我馆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以“敬老崇文”为办馆宗旨,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注重从有名望的老年知识分子中聘任馆员,并坚持以馆员为主体,团结各界知识分子,开展文史研究、艺术创作、咨询国是、统战联谊等工作,为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发挥了特殊作用。

沈阳市文史研究馆自1956年建馆以来,一直遵循“敬老崇文”的办馆宗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统一战线政策,坚持“文、老、名”的用人原则,保证馆员、研究员队伍“统战性、荣誉性和学术性”的特点。累计聘馆员111名,现有馆员37名、研究员42名(馆员平均年龄77.16岁,党外人士比例为56.76%;研究员平均年龄58.8岁,党外人士比例为48%)。这些馆员、研究员大都是年高德劭、博学多才的社会文化名流,均是在我市传统文化领域有较大影响、做出过重要贡献的专家学者和领军人才。因此,文史研究馆被誉称为“当代翰林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