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档案馆召开市直机关到期档案进馆工作协调会
时间:2024-08-28 来源:沈阳档案 文字大小: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履行档案接收工作职责,进一步规范全市机关单位到期档案进馆工作,8月20日,市档案馆组织召开市直机关到期档案进馆工作协调会。各市直机关单位档案部门负责人及档案人员近60人参加会议。

会议回顾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围绕我市档案接收进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变化及档案法规制度对档案进馆提出的新要求、新标准,对2024年各单位到期进馆工作总体要求和验收标准进行了全面阐述;对档案进馆应注意的问题、档案整理与数字化标准规范等进行全面的解读;以举例分析的方式,对各单位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逐一讲解,并对相应的整改措施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对各单位存在的个性问题,帮助分析,想方法、找对策。

会议强调,年初以来,为做好2024年档案接收进馆工作,市档案馆采取多项措施,进一步规范档案接收标准,提高进馆档案质量。一是修订印发《沈阳市档案馆接收档案办法(试行)》,明确进馆档案标准与接收流程;二是开展全市档案工作培训,提升档案人员业务水平;三是对市直机关档案整理及数字化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与指导,了解具体问题;四是将档案接收工作列入全市绩效考核,促进各单位档案工作的总体提升。

会议强调,各单位要重视此次到期档案进馆工作,明确本单位应进馆档案的数量及门类,抓紧完成档案整理及数字化等相关工作,认真做好档案进馆前的自查自检,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与修正,市档案馆将根据各单位的实际需求,提供切实有效的档案接收业务指导与服务,进一步提高进馆档案质量,推进档案接收工作落实落地。(文/马媛/王海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