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沈阳市档案工作要点
时间:2015-03-19 来源:null 文字大小:

沈阳市档案局关于印发2015

沈阳市档案工作要点的通知

沈档发〔20151

 

 

各区县(市)档案局馆,市城建档案馆,市直及中央、省驻沈单位档案部门:

现将《2015年沈阳市档案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沈阳市档案局

201532

 

 

 

 

 

 

2015年沈阳市档案工作要点

 

2015年,全市档案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改革创新、稳定增长、改善民生、依法治市等全市重点工作,进一步提高档案工作宏观管理水平,增强档案工作服务能力,使档案工作更好地为沈阳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一、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市及区县(市)制发具体实施意见,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二、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制发的《沈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各地区、各系统、各单位档案部门要对“十二五”时期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档案事业发展规划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市档案局开展全市档案事业“十三五”规划的调研和编制工作。

三、围绕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等开展宣传活动。今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全市各级档案部门要紧紧围绕这一重大纪念活动,结合国际档案日等,立足馆(室)藏档案,通过举办展览、汇编史料、公布历史档案等,做好档案开发利用等工作,为中心和大局服务。市档案馆举办“清末(1884-1911)盛京影像展览”,编辑《沈阳钟鼓楼资料汇编》。

四、加强全市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市及有关区县(市)档案局要加强对地铁、四环路、法库通用航空产业基地、康平卧龙湖等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指导,确保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确保档案工作与项目建设同步。

五、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制发的《市、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测评细则》,推进档案馆工作。沈河区、新民市、康平县完成档案馆房建设;和平、皇姑、浑南、苏家屯区档案馆房开工建设或完成馆库改造。在铁西区档案局召开区县(市)档案局档案业务指导现场会;在于洪区档案馆召开档案数字化工作现场会;于洪区档案馆创建全国中小学档案教育实践基地。

六、强化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农村档案工作。按照市政府绩效考评要求,市档案局继续对市直单位2014年度文件材料归档工作进行考评;对市文化局、市民委、市地税局三个系统档案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召开市直机关、区直机关档案工作经验现场交流会。贯彻国家局10号令,培养典型,推广经验;召开企业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现场会;加强食品安全档案工作和诚信示范企业档案工作,强化指导,总结推广经验。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工作,举办培训班,在苏家屯区召开现场会;推进农村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工作;做好全市开发区、新城新市镇建设档案工作。

七、深化家庭建档工作。继续推进家庭建档工作,在全市开展“全家福”征集、展示活动;继续开展家史征集活动。全市各级档案部门要围绕“全家福”和家史征集活动,广泛发动,积极组织和上报

八、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各地区、各系统、各单位档案部门要按照“存量数字化”的思路推进馆(室)藏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按照“增量电子化”的思路积极进行原生电子文件的归档接收工作。市档案局组织实施沈阳市档案馆档案业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编制《沈阳市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完成800万页档案全文数字化扫描工作。

九、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沈阳市档案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加强档案干部队伍建设。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举办多种类型、多种形式的档案教育培训,促进全市档案干部综合素质的提高。市档案局继续举办档案部门领导干部培训、档案人员岗位培训和档案继续教育培训。

 

 沈阳市档案局办公室               
    
2015
3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