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时间:2014-07-23 来源:null 文字大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统筹协调我市档案事业科学发展,使档案工作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更好地为沈阳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和构建和谐沈阳提供优质服务,特制定沈阳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一、“十二五”时期全市档案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沈阳市档案管理条例》《沈阳市综合档案馆管理办法》《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以服务沈阳老工业基地振兴和和谐沈阳建设为着力点,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以全面提升档案工作服务科学发展水平为目标,不断强化档案服务能力建设、资源建设、信息化建设、法治建设和队伍建设,围绕全市中心工作,脚踏实地、开拓创新,统筹兼顾、重点突出,实现我市档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沈阳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总体目标

“十二五”末期,全市档案事业基本实现“三大目标”:一是基本建成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三个体系”,即建立起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建立起方便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建立起确保档案安全保密的档案安全体系。二是档案事业与全市其他各项事业保持同步、协调发展,全市档案管理基本实现规范化、现代化。三是档案得以充分开发,档案得到充分利用,档案工作为全市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为沈阳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较大的贡献。

二、“十二五”时期全市档案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实施档案馆建设工程

大力推进档案馆馆房建设。建设一批符合《档案馆建设标准》《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的区、县(市)档案馆。和平区、沈河区、皇姑区、大东区、东陵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档案馆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新民市、辽中县、法库县、康平县档案馆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

加强档案馆“五位一体”功能建设。市及区、县(市)档案馆全部建设成为本地区的档案安全保管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档案利用中心、政府信息查阅中心、电子文件中心。

加强档案馆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指标要求,铁西区、于洪区档案馆创建国家一级档案馆,和平区、沈河区、皇姑区、大东区、东陵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新民市、辽中县、法库县、康平县档案馆创建国家二级档案馆

加强档案馆教育基地建设。市档案馆积极争创国家级、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铁西区、于洪区档案馆创建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其他区、县(市)档案馆全部建设成为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二)实施档案资源建设工程

加强全市重点档案资源建设。对全市重点档案资源进行统筹规划,确定全市重点档案范围,确定全市重点档案保管单位,确定全市重点档案归属与流向,加大对全市重点档案的监管力度,确保全市重点档案的完整、安全。

加大档案征集力度,拓展档案征集渠道。对散存在社会的有关沈阳历史的档案资料进行全面调查,并面向国内及国外的政府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开展档案征集活动。

实施以记录城市发展、社会风貌和百姓生活为重点的城市记忆工程和记录村容、村貌、农家变化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记忆工程。

加强民生档案资源建设。按照“两个体系”建设要求,重点做好社保、医保、林改等涉民领域的档案工作,确保民生档案的齐全完整和有效利用。

全面推进新组织和新领域的档案资源建设。以档案资源建设为起点,将新组织、新领域形成的档案纳入档案资源建设的整体范畴。重点加强对新型社会组织、低碳经济产业等领域档案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三)实施档案资源开发服务工程

推进全市档案资源共享工程。以服务民生为重点,推进区域内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在各级国家档案馆之间实现民生档案信息数据库共建共享,逐步推动档案资源的跨地区、跨系统共享利用。

完善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奖励制度。对在全市档案信息资源开发方面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政府或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奖励,通过激励机制,促进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使档案发挥应有的作用。

建立民生档案专题数据库。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需求着手,建立婚姻、学籍、劳模、计划生育、知青、土地、招工、房产档案等专题数据库。加强老照片、老歌曲、老影视片、老资料等“老字号”系列专题数据库建设,满足群众多种需求。

建立档案信息开发新机制。围绕社会需求,立足馆藏实际,大胆引进外部智力资源与资金支持,形成档案信息资源开发的多主体、多层次、多形式的机制,主动为社会提供深层次、高质量的档案文化产品,更好地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服务

(四)实施档案基础业务建设工程

推进档案法治建设。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法律、法规,修订《沈阳市档案管理条例》,出台《沈阳市重点档案管理办法》《沈阳市档案安全管理办法》等一批政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加强档案行政执法工作,强化档案行政监管,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

提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管理水平。加强数字档案室建设,切实做好办公自动化环境下的档案管理工作,大力推进文档一体化进程,实现档案管理规范化、数字化、科学化。“十二五”期间,全市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档案管理要达到省二级以上标准。全市企业中要有 20家企业达到档案管理AAA级标准、100家企业达到档案管理AA级标准。

加强全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贯彻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加强对项目档案的监督指导,项目档案合格率达到100%,项目档案移交市城建档案馆进馆率达到100%

大力推进农业农村档案工作。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做好林改、土地承包合同、村务公开等涉农档案工作。各行政村全部实现建档。法库县建成全国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其他涉农区、县(市)积极争创全国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区)。

(五)实施档案信息化建设工程

建设全市档案目录中心。形成以市及各区、县(市)档案馆为中心的全市分布式档案数据管理平台和共享平台,实现全市重要档案信息资源的整合。“十二五”末期,市档案馆馆藏开放档案文件级目录和重要档案全文录入率达到100%,区、县(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全部实现数字化。全市建成城建档案目录中心、房产档案目录中心、婚姻登记档案目录中心。

加快电子文件中心建设。市及各区、县(市)档案馆建设本地区归档电子文件中心,对本级机关归档电子文件进行统一备份和集中管理。按照中办、国办制发的《电子文件管理暂行办法》,加强机关电子文件管理,确保电子文件的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开展电子文件归档试点工作,推进档案归档“双套制”。

加快电子文档备份中心建设。市档案馆建立全市电子文档备份中心,统一开展全市电子文档的备份工作。

加强档案信息网站集群建设。形成以“沈阳档案信息网”为龙头,各区、县(市)档案网站、市城建档案网站等为支撑的全市档案信息网站集群,打造集档案开放与利用、政府公开信息查询、远程档案业务指导与档案教育培训等多种职能于一身的“一站式”综合性档案服务新平台。

(六)实施家庭建档工程

全面落实市政府办公厅转发的《2010-2014年全市家庭建档工作方案》,促使全市8%的家庭建立起家庭档案,巩固拓展我市作为全国家庭档案理论研究基地和管理示范基地的优秀成果,扩大我市家庭档案工作的国际影响力。

全市培育树立100个家庭建档工作示范单位、100个家庭建档工作示范社区和100个家庭建档工作示范村,新培育树立1000个家庭建档示范户、2000个节能减排家庭档案示范户。

汇编《中国沈阳家庭档案知识读本》,并翻译成外文在国际间进行交流;赴国外举办中国沈阳家庭档案珍藏展览;举办家庭档案国际研讨会。

编辑出版《老奖状》、《老任职证书》、《老军人证书》、《老校徽》、《老发票》等家庭档案文化书籍。开展万户家庭写家史活动,举办家史展览,资助优秀家史出版发行。

(七)实施档案安全保护工程

确定一批全市档案安全防护重点单位。在全市市直机关、团体、企业和事业单位确定一批全市档案安全防护重点单位,加强监管,开展经常性档案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档案安全。

制定《沈阳市档案馆(室)档案安全设施配备标准》。市档案局出台《沈阳市档案馆(室)档案安全设施配备标准》,为各级档案馆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室安全设施配备提供技术规范和标准,全面规范档案馆(室)安全管理工作。

建立沈阳市档案安全保护技术中心。在沈阳市档案馆成立沈阳市档案安全保护技术中心,加快档案保护、抢救、修复技术的研究与成果推广,为全市各单位档案保护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

出台《沈阳市档案备份管理规范》。市档案局出台《沈阳市档案备份管理规范》,进一步规范全市重要档案异地、异质备份工作。“十二五”期间,市及各区、县(市)国家档案馆完成馆藏全部电子档案数据的异地异质备份工作。沈阳市档案馆建立全市重要档案异地备份库。

(八)实施151”档案人才工程

加强档案干部队伍建设。强化档案干部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制定和完善档案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加大档案干部教育工作力度,不断提升档案干部的整体素质。创新档案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机制,借助各级党校和高等院校在人才培养方面的优势,开展多种形式的档案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十二五”期间,全市专职档案人员岗位培训率达到100%,档案专业技术人员接受档案专业继续教育不少于160学时,区、县(市)档案局馆长参加档案系统领导干部培训不少于一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部门负责人每两年参加一次专题培训。

在全市档案系统培养10名左右在国家、省内档案界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专家型人才,对档案事业发展中遇到的难题及国家档案科研技术课题进行研究攻关;培养50名左右在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有较高学术造诣、代表我市先进水平的档案学术技术带头人,使他们成为档案工作的中坚技术力量;培养100名市及区、县(市)级的档案业务骨干和优秀档案专业技术人才,形成具有较高层次的人才梯队,引领和带动全市档案工作者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的整体提升。

三、“十二五”时期全市档案事业发展的重点项目

(一)沈阳市企业档案保管中心建设项目

为确保国家档案资源的完整,将企业档案纳入国家档案资源管理范围,完整记录沈阳老工业基地的发展轨迹,建立沈阳市企业档案保管中心。沈阳市企业档案保管中心规划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主要用于接收我市各类破产企业档案,为全市各类企业提供档案寄存服务、档案数字化服务、档案修复与保护服务等全系列档案服务,促使我市企业档案得到更好的保护、开发和利用,进一步改善我市对外投资环境,为我市经济建设提供有力的后续服务支撑。(实施时间:2011-2015年)

(二)数字档案馆建设项目

市及各区、县(市)档案馆对馆藏各种载体的档案进行数字化存储、检索及开发利用,建成馆藏档案文件级目录数据库。在此基础上,建立全市性、规范化、可共享的分布式档案目录数据库、多媒体档案数据库及重要纸质档案全文数据库。以沈阳市档案馆为核心,建立全市电子文件归档、在线采集及资源共享平台,实现市档案馆200家进馆单位电子文件的在线归档、资源共享。(实施时间:2011-2015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全市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将档案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档案事业发展规划纳入本地区、本部门的整体规划之中。要实行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各级政府要层层签订档案工作目标责任状,将档案工作目标纳入政府绩效评估考核工作中,并认真实施考核,确保档案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同步协调发展。

(二)依法治档。深入开展档案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档案意识和档案法律素质,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和重视档案工作的浓厚氛围以及依法开展档案工作的理念和共识。认真贯彻《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及相关法规、规章,坚持依法行政,完善档案执法机制,加大档案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类档案违法行为,提高依法治档水平,推动档案事业在法治化轨道上健康发展。

(三)人才支撑。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政治素质好、文化水平高、专业能力强的标准,配齐配强档案部门领导班子,加大档案系统干部任用和交流力度,增强档案干部队伍的活力。大力实施人才强档战略,努力造就一支结构合理、业务精湛、作风过硬、务实高效的档案干部队伍,提高档案工作的执行力,为规划的实施提供人才支撑。

  (四)资金保障。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档案事业的投入力度,扩大公共财政的覆盖范围,将档案事业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拓展资金来源渠道,多方筹措资金,为开展档案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积极争取有关部门对档案工作重点建设项目的支持,通过政府划拨专项资金以及国家、省档案局给予经费补助等形式,扩大资金来源渠道,推进重点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建立政府对档案事业投入的绩效考评机制,积极探索社会力量兴办公益性档案事业的新模式,吸引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档案建设,为档案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