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王”张作霖生于1875年3月19日(夏历二月十二日),沈阳市档案馆馆藏档案中,保存了奉天省长公署连年为张作霖举办寿庆的原始档案,其中保存较为完整的是1924年张作霖五十岁大庆的档案。1924年张作霖实际年龄是49周岁,但按北方人的习俗,生日一般过虚岁,即比周岁长一年,而张作霖的生日一般按夏历日期庆祝。
1924年3月15日,奉天市政公所(1929年4月12日改称沈阳市政公所)收到奉天省长公署(1929年3月1日改称辽宁省政府)政务厅发来的公函,函称:“夏历本月十一、十二等日,在省署设宴公祝总座诞辰,所有与份人员(注:交份子钱的人)应各送给门证,以便届时持证来署 (见图一)” 。总座即指张作霖,时任东三省巡阅使、奉天督军兼省长、东三省保安总司令。据档案记载,参加张作霖五十岁大庆有许多规矩和讲究。一是参加人员的限定,参加张作霖寿庆的是有一定级别的人,公职人员一般是科长级以上或级别相同者,此次奉天市政公所受邀参加的人有奉天市市长曾有翼、坐办祁彦树(后任奉天教育厅厅长、财政厅厅长)、卫生课课长李德新(后为第二任奉天市市长)等六位课长共8人。二是参加祝寿的公职人员要交份子钱,份子钱也叫“公份”,一般是在寿庆活动结束之后,由省公署核定并通知,再由市政公所统一交到省公署相关部门。三是发放印有固定编号的门证,持门证进入是为了保证寿庆活动安全有序,省公署来函中还就门证的安全保管问题作了指示:“务祈担负全责,加意保存,如有遗失,即时声明,以免发生事端”,来函同时附了412至419号八张门证,用于奉天市政公所八位参加活动的人员使用。
奉天省长公署为筹办张作霖五十岁大庆还专门成立了寿庆筹备处。按筹备处的安排,大庆活动主要有两项内容:一是举行公祝活动,活动为两天,第一天,即夏历二月十一日(公历3月15日)举行“迎寿”仪式;第二天,即二月十二日(公历3月16日)举行“祝寿”仪式。二是搭戏台唱大戏,大戏连唱三天,从夏历二月十一日一直唱到十三日,戏场设在两处,即帅府和省公署。参加寿庆活动的人员有本省的,也有外省的,还有外国来宾。为了保证大庆活动井然有序,筹备处拟定了“寿庆程序”(见图二),对大庆活动的地点、时间、礼节、服制及班次等都作出了详细规定。
1924年夏历二月十一日(公历3月15日)公祝活动开始,奉天省长公署在帅府为张作霖五十诞辰举行“迎寿”仪式,仪式按程序分两班进行。第一班于午后三时开始,参加人员为东三省军、政界及绅、商、学等各界人士,服制规定“均服常礼服”,参加人员于午后三时在帅府集齐后,由招待员、承启官(专门接待、禀报、引进前来帅府公干或拜访的官员)引导就位,向寿堂行三鞠躬大礼,礼毕后均请到省公署戏场观剧;第二班于午后四时开始,参加人员为各省来宾,服制随意,午后四时请各省来宾齐临帅府后,依然由招待员、承启官引导就位,向寿堂行三鞠躬大礼,礼毕后请各省来宾分别到帅府戏场和省公署戏场观剧。这一天的大戏于午前十二时分别在帅府和省公署开演。
次日,即1924年夏历二月十二日(公历3月16日),是张作霖诞辰的正日子,奉天省长公署在帅府为张作霖五十诞辰举行“祝寿”仪式,仪式的礼节等与“迎寿”基本相同,所不同的是参加人员增加了外国来宾,因此仪式分三班进行。第一班为午前九时,参加人员为东三省军政界及绅商学各界;第二班为午前十时,参加人员为各省来宾;第三班为午前十二时,参加人员为外国来宾。这一天的大戏于午前九时分别在帅府和省公署开演。
第三日,即1924年夏历二月十三日(公历3月17日),这一天不再举行公祝活动只全天唱大戏,从午前十二时一直唱到午后十二时止。
大庆结束后,奉天市政公所要把应交份子钱的人员名单送到省公署有关部门。此次承办寿庆“公份”核算工作的是奉天省长公署第一科,经该科核算,奉天市政公所此次应交寿庆“公份”120元,其中市长曾有翼交50元,其他七位科长级人员每人10元(见图三)。1924年5月13日,该款送到奉天省长公署庶务处,当日奉天省长公署会计处开具了收条:“收到总帅寿份奉小洋壹佰贰拾元正 (见图四)” 。此收条被奉天市政公所存入卷宗备查。
除此之外,沈阳市档案馆还存有其他官宦权贵在其家庭成员婚丧嫁娶活动中,由有关部门以公函形式通知市政公所交份子钱的档案。奉系军阀张作霖等人的奢华生活、敛财方式可见一斑。
(邓晓帆 文 配图 许卫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