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档案局馆,市城建档案馆,市直各单位档案部门:
2018年,是我国改革开放40周年。40年来,沈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等各个方面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为更好地记录和反映40年来沈阳城市发展和人民生活日新月异的变化,充分挖掘我市家庭档案资源,以“小家”见证国家和沈阳的巨变,彰显改革开放40周年来的伟大成就,激励全市人民爱国爱家乡的热情和建设幸福沈阳的内生动力,沈阳市档案局决定在全市开展“家庭档案中的家国记忆”档案资料及家庭故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1978至2018年,改革开放以来家庭或家庭成员形成、保存的能够反映改革开放40年来家庭生活变化、家庭成员学习、工作、创业、奋斗等方面的家庭档案资料,如新旧对比的照片、日记、记账本、票据、证书、证件等。具体包括:
1.与家庭住房与居住环境方面有关的房屋、装修、园区环境、房产证等记录及照片;
2.与家庭收支有关的工资条、记账本、日常用品、教育投入等记录、实物及照片;
3.与春节等节庆有关的购置年货、年夜饭、节日旅行等记录及照片;
4.有关婚房、婚俗、结婚物件、礼单等记录及照片;
5.与家庭出行有关的自行车、公交车、私家车、地铁、火车、车票等记录及照片;
6.与家庭通讯工具有关的固话、BB机、手机等记录及照片;
7.与家庭成员学业、事业进步相关的毕业证、工作证、代表证、获奖证书等;
8.有代表性的家书、日记等及照片等;
9.其他能够反映家庭生活变迁的档案资料等。
二、征集有关事项
1.要通过家庭档案记述家庭故事。要以小见大,以家庭细节与情感表现改革开放40年家庭及城市变迁的故事;文稿篇幅在2000字左右。
2.要提供与文稿相关的照片2-5幅,并加以简要说明;要体现新旧对比,能反映不同年代的特征和变化。没有成型稿件,也可提供相关家庭故事线索。
3.征集的文稿将择优在《沈阳晚报》刊登或入选《家庭档案中的家国记忆》一书,给予一定的奖励。
4.经过鉴定筛选,有典型性、代表性的家庭档案资料,可以收藏入馆,并由市档案馆向入选家庭颁发荣誉证书。
5.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8月30日止。
三、具体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家庭档案中的家国记忆”档案资料及家庭故事征集活动是我市今年全市档案工作的重点之一,是我市档案系统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的具体举措和行动。全市各级档案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发动本地区、本单位的百姓、家庭建档示范户、公职人员、广大档案工作者参与到活动中来。
2.各负其责,抓好落实。各区县(市)档案局负责本地区此项活动的组织,经过筛选统一报市档案局。每个区县(市)报送家庭档案资料及故事不少于15件。
3.报送要填写《“家庭档案中的家国记忆”档案资料登记表》(见附件)。投稿信箱:syjtdaw@163.com,来稿、线索请注明“家庭档案中的家国记忆”字样,并署上作者姓名、简介、详细通讯地址、电话等。
联系人:市档案局家庭档案业务指导处 魏斌
联系电话:024-23343863
附件:“家庭档案中的家国记忆”档案资料登记表
2018年3月12日
附件
“家庭档案中的家国记忆”档案资料登记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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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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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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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区(县、市) 街道(乡镇) 社区(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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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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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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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所属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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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照片及文字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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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故事,2000字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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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进入活动邮箱:syjtdaw@163.com(密码:23343863)的收件箱里面下载《“家庭档案中的家国记忆”档案资料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