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档案馆“九·一八”事变后日本侵华历史档案微访谈
时间:2019-11-08 来源:沈阳档案 文字大小:

1.请问,此次公布的这些历史档案是如何形成的?这些历史档案可否对外利用?

答:此次公布的历史档案是沈阳市档案馆馆藏民国时期沈阳市政府、沈阳市民政局、沈阳市地方法院、沈阳县政府、国防部保密局东北工作督导室等全宗的档案。抗战胜利后,为了向日本追索因日本侵略而给中国民众造成的损失,当时成立了行政院赔偿委员,要求各地统计并上报损失情况。同时,战后国民政府在沈阳成立了国民政府主席东北行辕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对日本侵略者的罪行进行审判。为了做好审判工作,国民政府向外界发布了通缉日本战犯的通缉令。由此形成了今天公布的历史档案

市民到市档案馆查阅这些历史档案,需要持合法有效的证件,如身份证等,可以利用已经开放的历史档案副本。

2.请问,日本侵略者是如何掠夺人力资源的?

答:日本侵略者掠夺人力资源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强征劳工,1939年日伪施行劳动强制法,规定凡25岁到55岁的男子,都有服役的义务,这些劳工被派往矿山、工厂、森林(采伐木材)和日寇军事工地服役,在极端恶劣的条件下从事高强劳动,惨死不计其数。沈阳县虎石台村人口伤亡调查表记载:劳工死亡21人、伤2人,死伤亡地点为:四平、辽阳、海拉尔、北安等地。

二是“勤劳奉公队”,最早成立于1935年,1939年伪满政府制定“勤劳奉公法”,由年满20岁到23岁的青年未能选入伪国兵者,编成“勤劳奉公队”,分为大队、中队、小队,队员在勤劳奉公局的统一指挥下,被派往各地从事挖渠、开垦水田、修筑道路、建筑楼房等劳动,劳动强度高,物质生活极其恶劣。沈海区上报“义勇奉公队”直接损失1755440元。沈阳县红菱堡村上报“奉公队雇佣费”190000(民国三十三年、民国三十四年两年共征380名,每名损失500元。

三是伪“国兵制”。为了加强对东北人民的统治,1938年日伪政府实行“国兵法”,规定,凡满20岁到23岁的青年都有服兵役三年的义务,伪“国兵”主要用于伪满境内,一方面充当工兵,给日寇修筑军事堡垒,一方面维持地方治安,减轻关东军和伪警察的负担。沈阳县虎石台村人口伤亡调查表记载:伪“国兵”死亡10人。

3.有一种说法,日本关东军曾经准备将张学良的财产进行送还,历史真相是什么?

答: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关东军为了借以拉拢张学良并进行宣传,曾安排车辆运送归还张学良私人物品,但遭到张学良的严词拒绝。 1989年为张学良做口述史的郭冠英曾当面问起此事,张学良回答:“我不要啊,我们没要啊,我让他们整个拿回去了。”“我跟本庄是很好的朋友,我就跟本庄说,你要不拿回去,我在火车站都烧了,与你脸很不好看啊。我说你拿回去,我家里怎么摆你给我怎么摆,要拿我自己会拿,我用不着你送,你这是羞辱我。你要还,还给我东北,东北三省还给我啊!你还给我私人东西做什么?!我东北三省比你日本三岛还大,比你还富庶,把你日本三岛给我们也不够。”

我们通过损失统计档案也可以佐证日本侵略给张学良造成的巨额财产损失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