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档案馆档案利用及政府公开信息查阅指南
时间:2024-09-29 来源: 文字大小:

一、服务事项:

(一)档案利用;

(二)政府公开信息查阅

二、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4、《辽宁省档案条例》

5、《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6、《沈阳市档案管理条例》

7、《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三、受理单位:

沈阳市档案馆

四、申请材料:无

五、办理时限:

1、档案接待窗口受理,即时提供利用服务。

2、通过电话、信函或网络等形式利用档案,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六、咨询渠道:

联系电话:024-23347726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八、查档时间和地址:

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

下午 13:00--17:00(节假日除外)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西路99号

九、示范文本:

详见:附件1、附件2

附件1

查 阅 档 案( 资 料) 登 记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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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利用者)填写下列内容

单位

姓名

联系电话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下列项目由接待人员填写

附件2

查 阅 政 府 公 开 信 息 登 记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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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利用者)填写下列内容

单位

姓名

联系电话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