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档案馆(沈阳市文史研究馆)主要职责
时间:2024-11-20 来源:沈阳档案 文字大小:

沈阳市档案馆(沈阳市文史研究馆)为市委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厅级。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档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集中统一管理全市重要档案资料,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依法接收市档案馆保管范围内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和资料并承担档案进馆前的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征集散存在国内外的与沈阳有关的档案和资料。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整理、鉴定、保管、保护、统计等工作,最大限度延长档案寿命。依法开展馆藏档案的开放工作;提供馆藏档案资料利用服务,开展政府公开信息查阅工作,为社会服务。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研究、挖掘、编辑出版工作,服务党委、政府决策。开展档案宣传和档案文化建设,举办各类档案展览,建设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满足社会档案文化需求。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保障数字档案资源的安全保存和有效利用。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的爱国统一战线政策;承担市人民政府选聘文史馆员工作;团结社会有相当学识 和较高威望的党外知识分子;组织文史馆员、研究员学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开展统战联谊活动。组织文史研究员选聘工作;组织文史馆员、研究员开展文史研究和书画、文学艺术创作与交流活动;组织文史馆员撰写和整理文史书籍、资料。制订市志编纂方案,组织编纂市本级地方志书和地情类书籍,指导各部门、各单位地方志书和地情类书籍的编写和出版。征集、整理、保存地方志文献资料和地情信息。开展地方志理论研究、学术交流、业务培训,组织全市重大地情调研活动。承担地方志信息化建设和咨询服务工作,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